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局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工作职能和窗口单位特点,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政务服务全过程,努力做到所有工作向此聚集,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进程,全力推动“蒙速办·四办”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群众,推进各民族共同走进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政治统领,树牢民族团结“风向标”。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市局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坚持党政“一把手”牵头抓总、亲自部署,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工作,推动民族政策落实落地,按时上报有关民族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存在的问题,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市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党的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政务服务实际制定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细化完善x个方面,x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和责任科所室,进一步拧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责任链条。建立了《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等工作制度,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三是完善工作举措。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建+”特色,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改革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组建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5个提质增效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行事历,实行每周一调度,以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石。
(二)聚焦思想引领,编绘民族团结“同心圆”。一是抓实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宗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党的民族政策纳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中,制定并印发了《x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通知,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培训、网络学习等各类培训教育形式,通过开展“十个一”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思想和“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截止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x次,其中学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内容x次,专题研讨x次,党组书记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x次,专题理论测试x次。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模范自治区”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抓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教育,在政务大厅一楼制作了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主题的工作展厅,在机关公示栏张贴民族团结宣传画,制作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大厅LED显示屏、电视、AAA公众平台、市局官网等媒体,累计发布AAA公众号x期,x在机关官网和AAA公众平台发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内容x余条,在局AAA公众号开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并在每条公众号内容内放入民族团结相关标语;在大厅LED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语,积极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双语导办\蒙古语专席,在主题党日、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开“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为各族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展使干部和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三是抓牢意识形态。局党组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监管,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全力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责任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加强涉民族因素的网络舆情监测,对政务服务大厅楼内外宣传条幅、宣传栏、电视、LED屏、AAA公众号、网站等宣传载体定期进行排查,规范门户网站和AAA公众号运行,常态化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分析研判,依托AAA公众号、工作群等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引导,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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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组织带领,激发民族团结“新活力”。一是开展主题活动。以各党支部为创建主体,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文体比赛、健身操、读书日等职工文化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团结意识,增强了各族干部职工的凝聚力;精心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辅导、印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族政策法规,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二是开展“比武争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优秀服务标兵”、“政务服务示范窗口”、“人民满意服务窗口”,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活动,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营造“比干劲、比作风、比服务”的浓厚氛围。聘任政务服务监督员,召开座谈会2次,开展“找茬”活动x次、“进大厅走流程”活动x次,带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水平优质高效运行。持续发挥好“政务服务党员帮办代办”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x次,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1次。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及时对市局及所属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注重培养年轻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严格程序要求开展职务职级晋升,营造“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风气,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聚焦民生实事,谱写民族团结“幸福音”。一是积极开展人性化政务服务。建立了全市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帮办代办窗口;联合市残联开展“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预约办”“帮办代办”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老弱病残孕”服务专区,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群众现场办事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提供兜底服务,扎实开展周末不打烊、早晚弹性办等延时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服务。截至目前,市本级延时服务共38个部门1313个事项,占进驻大厅事项比率达98.35%。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打造城区15分钟政务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办”。二是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梳理高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全市12个部门20个垂建业务系统676个事项实现了数据共享,政务服务网上可办事项覆盖率达到99.86%。全面提升“蒙速办”APP服务效能,设立“蒙速办”移动端“小事智办专区”,接入出生、就业、入学、生活、救助、养老共6类33项事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事项,实现更多“关键小事”从“可办”向“好办”转变。大力推动“免证办”全领域应用,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累计汇聚结婚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193类243万个电子证照,极大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效率。三是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51个市直政务服务机构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全面推广“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办成”模式,推行无差别综窗改革,在全区率先开展了“巴彦淖尔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报名”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聚焦高频服务事项,开展全市“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全市通办”,在全市推广“电视+政务服务”,让边远地区牧民在家中通过电视端实现远程异地视频办事,让各族群众分享到改革带来的红利,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常开长盛。截至目前,275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56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区通办”,489个高频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四是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启动“巴彦淖尔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维服务项目”建设,新建指挥话务受理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扩大热线话务受理人员队伍,强化提升诉求首接服务精准度,成立了蒙语座席服务团队,架起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连心桥。在全区率先启动12345热线平台与110报警台联动对接工作,开通挪车、开锁等服务,全市热线接通率日均达到95%以上,工单派发准确度达到98%。制定热线约谈制度,优化督办措施,切实强化督办实效。今年以来,已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诉求11万余件,群众满意度始终达98%以上。五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注的事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全力做好信息公开、依申请事项办理、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绩效考核等工作,保障各族群众的知情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创建工作的开展,我局民族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要求仍存在不足,一是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的创新意识不够强,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氛围营造还不够充分;二是民族工作压力传导不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夯实;三是互联网涉民族舆情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网评员队伍引导舆论正能量的成效有待提高。
下一步,将进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