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规划,各级各部门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全县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县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一些行业领域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体系现状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全县安全生产面宽量大、点多线长,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67家,非煤矿山企业10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36户;规模以上企业54家,其他企业250余家;各类特种设备1300余台(套);各类汽车4.5万余辆(营运车6876辆),摩托车7.8万余辆;交通企业43个、通车公路3065公里、水运航道143公里、渡口码头83处、各类船舶365艘;房地产开发企业59家(其中外地开发企业7家),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54户;管道燃气企业1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家,液化石油气经营点120个。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了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建立了《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乡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健全了《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安委会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评、奖惩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目标的实施,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承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43个,县长任安委会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乡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各镇乡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靠经济发展办公室)。县、部门、镇乡安全机构较为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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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约谈机制。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或事故控制指标严重超进度控制的,对涉及的镇乡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打非治违”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事前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对执行安全生产“D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以及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有关D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将D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纳入事故调查内容。
(三)加大监督与检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深化“四个坚持”,以持之以恒的安全检查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是坚持“全覆盖”,进一步深化检查督查,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二是坚持“零容忍”,全力整治事故隐患。大检查重在治隐患、关键在抓预防。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特别是对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三是坚持“严执法”,及时查纠非法违法行为。深化“打非治违”行动,依法采取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等措施,着力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是坚持“重实效”,完善检查督查长效机制。加大暗访抽查力度,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举措,增强检查实效。在抓好问题整改和隐患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建章立制,努力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本质安全水平。
2.坚持标本兼治,用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全县安全发展水平。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把招商引资、新建项目安全生产关,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市场准入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上抓拓展、抓延伸,依托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为监管决策、执法检查提供依据,放大功能效应。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企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领域,提高整治标准。三是深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全县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全面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强化镇乡安全监管职能,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升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培训会,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推动依法治理。继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五是强化考核奖惩,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修订完善目标考核办法,量化工作指标,严格奖惩,推动各级各部门围绕责任目标和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抓好安全生产。通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