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主要类别

一是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二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三是干群关系类。主要是个别地方村务管理不善,村务公开不够透明,严重侵害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还有个别村、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对待群众诉求缺乏耐心,使一些可以不发生的矛盾发生了,让一些发生的矛盾激化了,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等。四是历史遗留为题类。个别信访老户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有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谋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二、当前农村矛盾纠纷及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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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一是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促进农村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二是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中深入采用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遵纪守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让农民觉得法律看得见、学得进、用得上,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紧紧依靠一线干部

村社干部与群众生活在一起,关系密切,人头熟、好办事,做好农村稳定工作,必须紧紧依靠村社干部。要不断充实村社干部力量,调整、尊重、重用与群众关系密切、有本领、能办事的村干部。

(五)严格贯彻执行D在农村中的各项政策

D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代表了农民的根本利益,严格地贯彻执行D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是做好农村工作、化解农村矛盾的前提和保证。当今社会,农民的素质在不断地提高,农民的信息获得量也是广泛的、多渠道的,许多农民对D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都了如指掌。任何时候背离了D的政策,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都会遭受到农民群众的坚决抵制。新时期农村的各项工作的政策性和策略性都很强,需要D的各级干部把D的政策交给农民,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创造性要求的是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是违背D的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是把“土政策”、“土办法”强加给群众。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对镇、村两级干部还应当经常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和策略的教育,使他们真正认识“土政策”的危害,划清“土办法”与创造性的区别,懂得什么是从实际出发,懂得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规律,明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改变工作作风,学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农民去执行D的政策,而不是用“土办法”去强制农民执行“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