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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申请时,应按照《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第七条提供相关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是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打造食品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务实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结合本地实际,高标准制定创建申报条件。各申报创建县(市、区)于2023年xx月xx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食品安全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与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结合,推动全市全域共创。创建县(市、区)按照普遍创建,重点培育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创建实施方案。市食品安全办统筹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效。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和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保证创建工作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市食品安全办要定期组织督查,确保创建不走形式,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