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1 来源:网友投稿

重点检查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等情况。一是坚持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同步进行。x月xx日,社会事业委联系县妇联会邀请教育专家在实验中学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执法检查组成员以及家长、教师xxx余人聆听讲座,县科教育局制作全程视频,转发全县各校播放观看,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xxx余本。二是重点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xx月xx日,召开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县政府及县法院、检察院、科教育局、妇联等部门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卫健局等xx个单位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三是坚持座谈交流与实地检查相结合。xx月xx日至xx日在县城区一小、一中、二中、职业中学、仁和社区分别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专题听取镇政府及学校、社区情况汇报,从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等角度,查找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等问题。同时,深入xx小学,重点查看家长学校及社区、村委会关爱留守儿童情况,邀请家长一同参加座谈会,播放《家庭教育促进法》PPT,现场讲解法律中赋予家长主体责任,发放调查问卷xx余份,了解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抓宣传、建制度、强保障,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家庭教育专业化指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总体上看,《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教育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一是健全体制机制。落实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县妇联发挥组织指导作用,科教、妇联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依法履职,有力有序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xxxx年县检察院、科教局、妇联等x家单位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为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支持。二是注重依法保护。落实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发布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等,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落实职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最美家庭”“xx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大力营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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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对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视程度,把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列入干部、群众普法学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和学习培训,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进D校、进机关、进企业。组织好对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中重点法律条文内容的宣讲解读,多形式开展专题讲座,推动家庭教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易于接受、便于互动、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新媒体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家庭教育的需求。强化“最美家庭”“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拍摄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营造争做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的新时代法治风尚。

(二)强化家长责任,当好孩子的第一老师。压实家长育人主体责任,鼓励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让家长充分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理解家庭教育的内涵,引导家长尤其是男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好各类优质资源,加强家长家庭教育培训,持续指导家长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成长发展规律进行家庭教育,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格和习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多次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或监护人,采取相关信用惩戒措施,加强家庭教育刚性约束力。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对学校家庭教育的管理,将“立德树人”理念全面融入到教育评价体系中,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健康成长。加大对教师家庭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学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建立多样化的家校社合作机制,合力创造和谐的育人环境,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为子女树立典范和榜样。

(三)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加强对家庭教育事业的统筹保障,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整体规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妇联统筹协调,文明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卫健、广播电视、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其职责任务,及时分析研究家庭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对策,强化措施,形成促进家庭教育的工作合力。加快编制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等,为推动法律法规更好更实落地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科学有力的家庭教育督查考核机制、监测评估制度等,准确、及时把脉全县家庭教育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推动家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体系建设,促进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队伍培育,加大家庭教育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引导和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强化阵地建设,建设全县统一的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依托现代信息网络和远程教育等,促进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共享,推动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在线辐射乡村和薄弱学校;推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孵化培训基地,加大对教师、家长及家庭教育从业人员的指导培训。强化要素保障,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未成年人数量,形成相对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以及社会组织培育,特别是对专业综合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等,给予财力支持和扶持,促进我县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