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发挥人大优势防范化解县域政府债务风险

更新时间:2023-12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政府性债务在推动县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地方政府性债务作为地方政府的资金筹措手段,目的是地方政府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在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其需要时,借助政府信用,向金融组织或社会法人、其他组织进行举债的行为。而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会助跑经济,另一方面它又会因为对它的依赖性而产生一系列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值得深思。

(一)县城政府性债务的普遍现状。

政府为什么要举债?归根结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城镇化需求和地方财力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所致。尤其是县级城市是国家城镇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是连接城乡的纽带,处在城乡结合的连接点,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建设的需求最为强烈。而县城相对税源较少,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只有依赖举债,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民生事业的进步,从而拉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举债热席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逐年增长,尤其是县级城市,一些政府秉着不举债就是吃亏的理念,大行举债的现象逐渐蔓延,债务存量规模不断增大,巨大债务导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不断涌现,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成为了举债热后的一大遗留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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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政府性债务情况台账。要求政府的相关机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人大政府性债务监督小组,及时建立政府性预计的贷款计划、债务余额变动情况、本年度的实施项目、贷款计划调整、还贷计划等为内容的台账,以便人大常委会随时了解政府债务情况。

二是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相结合。对政府性债务的进行提前介入,就其合法性、成本分析、效益、偿还计划等进行研究和审查,强化债务管控;督促政府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参与各项调研、视察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三是加强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的跟踪监督。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进行多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项有序推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止损。

四是多渠道普及人大代表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知识。加大组织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人大代表预算审议解读能力和风险防控相关知识储备。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引导人大代表和公众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全方位规范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前期的探索,认真总结,仔细研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报批程序,明确规定人大审查决定的必经程序,对规模、数量以及财政保障机制和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和重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健全债务管理激励和防控机制,把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