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组织程序、落实发展党员规定要求,通过做好“选、育、严、实”四字文章,在比选择优、教育培训、审查把关、跟踪督导方面精准发力,不断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源头活水”。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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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选”字文章,在比选择优中充实源头队伍。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加强储备后备人才,为发展党员工作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突出发展重点。年初印发《2023年全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业结构,提高党员队伍质量。突出源头储备。通过党员群众评议、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等方式,结合农村“四培四带”活动,有重点地把村组干部、致富能手、回乡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乡土人才、行业协会会员等纳入视野,建立农村优秀人才信息库,确保每个村(社区)储备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目前,全区已动态储备入党积极分子870人。突出人才回引。全面摸排掌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去向、从业、个人基本情况,建立乡村两级本土人才信息库。打好“乡情乡愁牌”,通过保持沟通联系、帮助照看家庭、进行宣传政策等措施密切外出人才与家乡的情感联系,推动能人回乡、乡贤助乡、人才兴乡。今年来吸引621名农村外出人才返乡就业创业,从中吸纳39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8名新党员。
做好“育”字文章,在教育培训中筑牢信念根基。实行全方位“四抓”,精耕细作培养教育“责任田”,确保思想与行动同步入党。抓实经常联系培养。坚持和完善培养联系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思想制度,以“一对一”谈心谈话、“面对面”教育学习等方式,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增强思想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性修养。抓实日常培养教育。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利用短信AAA、电子邮件、党建网站等手段方式跟踪培养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对于特别优秀的,由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对联系培养,确保发展政治合格党员。抓实专题集中培训。构建分类培养体系,分类分批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集中对党的基本知识开展教育培训。2023年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培训1072人次,区直行业系统共培训575人次。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今年以来区级开展各类技术培训61期2350人,选送203人参加市级以上种植、工匠技能培训班。抓实社会实践锻炼。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列席“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经常参加健康义诊、垃圾分类、全民阅读、交通安全、困难慰问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适当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经受锻炼加速成长。
做好“严”字文章,在审查把关中严防“带病入党”。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着力破解“带病入党”问题,对发展对象进行全方位“体检过筛”。严格审查级别。研究下发《区党员发展对象区级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将原来由基层党(工)委自行开展的发展对象乡级审查统一调整为13家区级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审查,考准考实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入党动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分析研判。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委、宣传、公安、交警、检察、法院、司法、民族宗教、发改、信访、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照分工内容对发展对象进行深挖细审、分析研判,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基层党(工)委备案,保证发展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和严肃性。今年以来,通过联审取消发展资格或暂缓发展35人。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问责、终身追责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原则,对出现误查、漏查、故意隐瞒等现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经区级联审的发展对象,不得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对不符合入党情形或违反发展党员纪律入党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做好“实”字文章,在跟踪督导中提升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水平。落实全程纪实。在全区统一推广使用《发展党员全过程规范纪实档案(试行)》,将发展党员程序、重要资料进行体系化整理归集,做到每个环节有据可查、每个步骤有人把关,使发展党员管理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确保发展党员透明规范,源头可溯。落实督导检查。组织基层党(工)委对当年新发展党员情况集中开展全面自查,查发展程序是否规范、档案材料是否齐备,发展对象近年来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基层干部近亲属,是否违规异地入党,是否身份弄虚作假,并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区级成立专班,集中抽查新发展党员档案,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2023年,专项检查基层党委和村党支部41个,与专抓党员发展工作人员谈心谈话126人次。落实长效机制。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全过程规范纪实、区级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备案、入党“三审”(支部政审-区级联审-党(工)委预审)、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