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审查、民主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不断加强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备案审查工作各环节注意倾听人民声音、收集群众意见。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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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为备案审查工作“搭好台子”。**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构建组织保障机制作为夯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配强工作队伍,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责任、机构、人员基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时限和程序等,明确了备案审查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以及常委会各委室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职能与关系,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人大常委会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委与“一府一委两院”及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机制,从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分送、征求意见、信息沟通、联合审查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形成了全方位协作的工作格局,凝聚起备案审查工作强大合力。不断充实机构队伍。配备精干工作力量,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培训班,准确理解和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目的、意义、原则、程序和处理方式,切实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健全闭环运行机制,为备案审查工作“定好调子”。**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建立审查内容全方位、审查范围全覆盖、审查方式全流程的闭环运行机制,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覆盖报备。在将区直有关部门制发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将7个乡镇人大作出的决议纳入报备范围,不断扩大备案审查覆盖面。定期向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报备审查目录和审查结果,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全环节跟进。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正确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提前介入审查方式,指导“一府一委两院”建立规范性文件会商起草制度,对“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不断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全过程审查。研究制定《**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审查程序,突出政治性、合宪性、合法性和适当性,推动备案审查处理更加规范。建立文件审核审查“三审三校三把关”备案审查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准确。
健全联审纠错机制,为备案审查工作“开好方子”。**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苦练内功”与“善借外力”相结合,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借助外部力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加强衔接联动。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外部沟通与协作,对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主动与报备机关协商并合理解决,共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做到衔接得当、配合有力。强化意见征求。对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争议较大的文件,根据审查内容与单位职责,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询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意见建议。如在《**区煤炭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审查中,征求意见建议5条,特别是交警队建议将“准运证”修改为“临时通行证”的建议更加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落实并联并审。法制工委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和行业分类,会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以及司法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共同研究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形成了内外联动、共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为备案审查工作“闯出路子”。**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考核监督贯穿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刚柔并济、以刚为主的考核激励机制,让备案审查工作“长出牙齿”。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评分标准,发现并及时纠正**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备案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完善通报提醒机制。落实年度通报制度,根据报备文件是否存在问题以及问题的轻重程度,分别采用直接通过、提出建议、告知、书面提醒、要求纠正等处理方式,明确点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升提醒和警示效果。建立普遍问题提醒制度,推动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完善约谈整改机制。针对报备不及时、文件质量不高、文件频繁出现问题、敷衍搪塞未予整改的报备机关,常委会分管领导专门约谈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同志,督促其自觉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