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学校教学基本规范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我校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遵照《XX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第四条本制度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我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要根据“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为学生一生的幸福奠基”的办学理念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第六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第七条要重视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

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参与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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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教师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针对教学问题积极开展小课题研究,切实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倡合作研究,积极撰写教学札记、案例、论文、论著等。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四十七条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本规范执行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对教研组、年级部及教师的考核。

第四十八条教导处负责对教研组、年级部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第四十九条教研组负责本学科组教师的教学工作管理与指导,年级部负责本年级部教师的教学管理与指导。

第九章附则第五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