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是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时代教师评价改革,为教师评价改革指路引航、把关定向,助推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高校要更加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高校教师评价改革,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回归教师教育初心使命。总书记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强调广大教师要“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人民美好生活期盼和教师职业内在规定性,都要求高校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首要职责。教师评价体系是教师践行职责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必然要为立德树人的初心使命服务。长期以来,高校教师评价过分依赖量化指标,致使教师初心使命和育人职责出现偏移。高校教师评价改革首先要扭转这种现状,围绕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构建教师评价体系,引导广大教师回归初心、坚守本分。
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专业化发展是高校教师成长的内在规律,教师评价改革只有遵循这一规律,才能实现提质增效。现实中,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显性指标的过分追求,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教学的中心地位被弱化,“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原则未得到坚持。事实上,教学与科研辩证统一、相辅相成,协同育人才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教学为科研指明现实课题,科研为教学提供发展动力。教师评价改革必须更好贯彻“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激发高校发展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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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教师创新创造活力。破立结合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我们既要抓住破“五唯”这个目标导向,更要在“立”的方面花大气力。教师评价在坚持破“五唯”的同时,还要加速释放教师的创新创造活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产出高质量成果。目前,代表性成果评价越来越受青睐并成为教师评价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虽然其在实际操作层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但在破解简单重复、低水平教学科研困境、更好推动教师创新创造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的根本要求,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强化教师政治理论、理想信念、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引领教师聚焦“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目标、“四个相统一”原则锻造自我。完善师德考核机制,建立师德档案,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教师的日常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全过程,以及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各方面都要嵌入师德要求、考察师德表现,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和宣传师德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强化教书育人核心主业。强化教学实绩导向,健全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突出教师在一流专业与课程建设、专业评价与认证、课程思政改革、课堂教学革命、教材建设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绩效考评。将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落实好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纳入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在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职称评审中,明确规定应有学生工作经历。
彰显学术贡献关键地位。推行科研分类评价,根据不同学科领域创新规律和特点,建立基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的业绩评价指标与路径,破除“用一把尺子量遍所有人”的僵化评价方式。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将项目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标准规范、创作作品、指导学生获奖等高水平成果形式作为代表性成果,并在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成果奖励、职称评审等过程中,重点考量代表性成果的原创价值与突出贡献。革新科研评价方式,探索建立以巩固学科重点研究方向为目标的科研评价体系,既计算团队与人均科研产出,也评定科研平台、项目、成果对现有方向的支撑度,着力引导教学科研单位及科研人员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锚定社会服务价值导向。增强教师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依托优势学科和科研平台,在智库咨政、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文化传承等方面,为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与技术支持。完善教师社会服务机制,强化教师社会服务绩效评价,突出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定性与定量结合,将教师在学科建设、学术讲座、技术推广、行业或法规标准制定、政策咨询、智库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贡献作为职称评聘、年终考核和聘期考核的业绩成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参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强化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等在职称评聘、工作量认定、贡献评价方面的运用。健全对教师及相关团队参与社会服务经费使用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正向激励机制,提升教师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