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个人述职报告(篇五)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一)坚持向书本学习。一是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XX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残疾人工作、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逐步提高解决各种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自觉发扬斗争精神,坚决抵制一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和行为,旗帜鲜明地反对社会传闻和网络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坚持向实践学习。一是充分发挥政协和群团组织的优势,积极到基层走访调研,到残疾人、贫困妇女和界别群众家中面对面交流,了解基层困难,倾听群众所思所盼所求,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健全完善工作举措,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本领。二是先后到数字云南展示中心、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学馆、云南陆军讲武堂,上海一大会址、文创中心、乡村振兴示范点和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教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服务发展大局,在履职尽责中践行初心使命

本人2022年1月至5月,任市政协副主席、残联理事长;6月至9月任市政协副主席;10月至12月,到省妇联挂职,任发展部副部长,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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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常怀淡泊之心,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作为领导干部,不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把把小我融入大我之中、把私心摆在初心之后,用心干好每一件事情,用力做好每一份工作,用情尽好每一份责任。

(二)以知足之心对待“利”。常怀知足之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正确对待和处理好个人、组织、社会三者的关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展示新时代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三)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对党纪国法、对人民群众、对权力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履行好集体领导下个人应当承担的职责,主动接受“班长”领导,服从“班长”安排,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请示、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不先斩后奏,全力维护班子团结和统一。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提醒,加强家风家教,纯洁朋友圈、社交圈,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交友、踏踏实实干事。

(四)以进取之心对待“事”。常怀进取之心,摈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无为思想、“前怕狼后怕虎”的畏难情绪,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提案亲自督办。

一年来,各项工作都能顺利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存在碎片化,系统性学习不足;二是挂钩的重点项目要素支撑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项目难以开工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谦虚谨慎、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