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无故不按时送孩子(被监护人)入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直至你送孩子(被监护人)入学为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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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您的孩子是镇江市户口(非丹徒区),除提供户口簿原件、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单外,还需提供:
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就学联系函》,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
【注意】未满六周岁(20____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恕不办理。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