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是经营主体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偏低、科技力量不足,与农户、市场联结不紧密,产业链条短,难以实现规模效益。要素瓶颈制约仍较突出,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关键要素支撑仍不到位,生产原料价格、生产成本、劳务工资上扬,劳动力结构性短缺、主要农产品市唱拓等方面上还比较欠缺,“拳头”产品和优势产品偏少,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综合竞争力不强。经营主体品牌宣传推销不足,经营能力不强,未能形成地区特色和专有品牌。电商缺乏竞争力,已建电商平台及企业网站服务模式单一,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全流程电子商务体系尚未完全形成。
三是利益联结不紧密,带动能力有限。农村各产业之间相互渗透度不高,协作联系不紧密,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之间还未建成有保障的利益共同体机制,大多数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结构和合作方式单一,以订单农业为主,容易出现违约,缺乏可靠的保障。农业功能挖掘不够有力,大量农村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的功能和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开发与创新。农业各环节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链条,特别是加工业相对比较弱,运输成本较高,资源利用水平低,效益不高。
四是机制体制不活,政策支持不到位。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推进的协同推进机制不健全,省市县之间、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够紧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科学系统推进有待加强。农村产业融合总体规划布局不够到位,在市场方面引导力不够,以消费需求引导农业产业融合方面还不够有力。市县在统筹一二三产业融合方面没有设立专项发展资金,不利于工作持续推进。国家严守耕地红线政策对农业用地提出最严要求,一定程度影响了中小规模设施农业发展,受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资金缺乏、家庭联产承包制、技术干部紧缺等因素制约,农村资源缺乏市场有效配置机制。
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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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调整产业结构优布局,扩大“三产融合”新路径。坚持以调存量、优增量、提质量为方向,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重点,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培育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探索粮—畜、菜—畜、果—畜等种养结合型循环模式,增加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供给,深挖农业内部潜力,促进生态良性发展。持续推进特色产业大园区建设,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全力打造集农事体验、创意农业、农产品加工销售、休闲度假、养生养老、旅游观光、亲子研学于一体的农文旅田园综合体,促进农工结合,拓展农业功能。
二要优化资源配置破瓶颈,助推“三产融合”新跨越。加快推进土地、林地等确权颁证工作,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土地流转程序,认真落实农业用地政策,及时兑现土地流转优惠政策,提高资源可流动性。加强科技引进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模式、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推广,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疏通城乡要素流通渠道,引进更多物流公司建立冷冻仓库,发展冷链物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大力支持发展多种类型的产业新业态,突破传统的农村产业发展模式,提升农产品价值和附加值。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等服务,加快涉农二三产业发展。
三要推进精深加工增效益,打造“三产融合”新品牌。围绕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一批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示范园区、基地和项目。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组织有一定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社,采取独营和联营的形式,加工开发本地富余的农副产品,延伸产业链,增强农业效益,提高农民收益。强化品牌意识,利用新媒体、采取新方式、策划新活动、拓宽新渠道、搭建新平台,提高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农产品展销会、农高会等展会,加速农产品与大市场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四要稳固利益联结促增收,催生“三产融合”新机制。建立利益联结共同体,建立健全“政银企户保”“经营主体+农户”模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农产品大数据系统,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营销、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构建市场牵主体、主体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完善风险共担形式,鼓励经营主体建立风险基金,实施最低保护价收购,推广托管代养、合作共建、入股联营等模式。建立“主体+农户+基地”法律保障机制,通过主体与农户签订供销、服务合同,建立契约关系,规范合作行为。持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支农金融产品创新,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以新的金融产品形式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要加大政策保障聚合力,建立“三产融合”新保障。制定出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建立完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形成协同推进机制。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经营主体扶持优惠和奖励政策。推进涉农资金融合。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着力挖掘民间资本,加大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健全有利于金融下乡的配套政策,着力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提升金融监管水平,优化信用环境建设,完善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补贴机制。建立金融支农贷款担保体系,成立产业发展投资公司,放大融资额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