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华中科技大学工会教职工社团(以下简称“社团”)健康发展,倡导高雅文化,激发创新活力,调动教职工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工会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校工会〔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选原则
社团评优评先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倡导“团结、进步、创新”的社团文化。二、评选类别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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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团评优评先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对优秀社团颁发奖牌或奖杯,对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二)校工会对评优社团或个人举行表彰仪式并颁奖。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校工会教职工发展与文体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华中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