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2025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5-12 来源:网友投稿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法治建设目标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本人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总书记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履职主要工作与成效

总书记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遵循这一根本遵循,过去一年,我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建设在多个关键领域实现了系统性提升。

(一)把舵定向,筑牢法治建设“压舱石”。一是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链条。我始终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政治任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项,审议通过《*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关键文件。在全县推行并深化“专题述法+书记点评+民主评议”模式,组织*个乡镇(街道)和*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将评议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权重不低于*%,有效传导了压力。二是深化学习,夯实思想政治根基。坚持将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学习共*次。牵头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研讨班*期,覆盖科级以上干部*人次,带动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法治学习共**余场,推动总书记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指导实践。三是规划引领,统筹发展蓝图。主持完成《*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所有*项指标均如期完成。立足收官与开局衔接,提前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规划思路,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法治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二)简政放权,激活市场“一池春水”。一是厘清权责,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严格执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牵头完成年度动态调整,累计调整、规范行政权力事项*项,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审批时限平均压缩*%。试点打造“无证明”大厅,通过数据共享替代各类证明*项,切实为群众企业减负。二是强化审查,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大政策出台的前置关口,全年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件,修订或废止存在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文件*件。部署开展招标投标领域、政府拖欠账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偿历史欠款*万元,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创新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温度与效能。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覆盖事项*项。推广“综合查一次”与“扫码入企”等柔性监管模式,整合涉企检查*次,检查频次同比下降*%。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好评率稳定在*%以上,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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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深化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与实践转化。制定实施《2026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总书记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举办不少于*期的专题读书班或研讨会。推动在县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增设法治必修单元,课时占比不低于*%。设立县级总书记法治思想实践研究基地,围绕基层法治实践确定*项重点课题,推动学习成果向制度规范和实践成效转化。二是健全“一把手”抓法治的责任落实与压力传导机制。升级“专题述法”模式,探索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点评,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评议,使述法结果更真实反映工作实效。修订《*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核心指标,将考核优秀等次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更紧密挂钩,对考核连续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三是加强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功能。优化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法治问题。建立法治建设重大任务“清单管理、挂账督办、销号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县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二)聚焦发展大局,在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的法治供给。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县中心工作,开展法规政策需求的专项调研,推动出台更具针对性的配套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的审查和保障机制,对涉及改革创新、招商引资的协议合同,实行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审核,防范法律风险。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诚信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所有重大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对标更高标准,补齐短板弱项,力争在省级示范创建中取得突破。持续开展政府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招商引资合同履约情况跟踪台账和定期通报制度,塑造“守信践诺”的政府形象。三是以法治手段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实施“法治护企”专项行动,升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进园区、进企业,帮助防范化解经营法律风险。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非现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坚持执法为民,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与公信力上达到新水平。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终期评估要求,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全覆盖、穿透式督察。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二是大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学时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重点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和廉政教育。探索建立执法办案人才库和专家咨询机制,提升办理复杂案件的能力。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三是全面推行智慧执法与精准监管。深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应用,推动执法信息全程网上流转、执法活动全程网上监督。在更多领域推广非现场监管、物联网监管、大数据预警等模式,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智能辅助系统,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实时、精准的裁量指引,减少执法随意性。

(四)夯实基层基础,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一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实施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升级工程,确保*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和*个村(社区)工作室全部达标运行。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整合热线、网络、实体窗口资源,打造“*法网”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小时在线智能法律咨询和业务办理。二是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专业调解以及信访、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资源,在县级层面建立实体化运行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导流、协同办理、一站解决”。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以案定补”等保障机制。三是深化法治社会建设与普法宣传。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深化方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创新普法形式,运用短视频、直播、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带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科技支撑,在推进法治建设数字化智能化上迈出新步伐。一是建设“法治*”一体化数字平台。统筹规划法治建设各类信息系统,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及法治监督各环节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打通与政务服务、信用信息、市场监管等平台的数据接口,构建法治大数据资源池,为科学决策和精准治理提供支撑。二是深化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应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预警模型,通过对执法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分析,自动识别异常执法行为、区域性执法风险点,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预警预防转变。运用大数据分析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趋势,为前瞻性部署化解力量提供数据支持。三是保障数字时代公民合法权益。在推进数字化法治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确保各类法治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依法规范涉企数据采集和使用行为,防止利用数据优势实施不正当竞争或设置隐形壁垒,营造公平透明的数字化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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