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以及xx省政府印发的《2022年xx省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治理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为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切实提高治理水平,解决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努力建设秀美xx,为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及步骤
此项工作要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xx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转运、市(镇)统一运输”的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基本完成、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所提升、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成果得到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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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探索村民自治机制。各村要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修订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持续开展卫生评比、村庄清洁行动,引导村民自觉爱护设施设备,主动参与村庄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运营监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各乡镇(街)为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措施和考核奖惩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任务。
(二)完善政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各乡镇(街)要将垃圾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形成合力。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三)建立考核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实行目标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将派出考核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跟踪整改,确保完成整改。考核组将按照全年的工作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以月报的方式,将各乡镇(街)垃圾整治、整改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