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有耕地37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25万亩。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24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68个,新建高标准农田156.9万亩,目前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全覆盖,为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50亿斤以上提供了强力支撑,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x贡献。2021年我市荣获全省工作成效显著地市。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节水率达到24.3%、节电率达到30.8%,农田有效灌溉率达到100%,道路通达率达到100%,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分别减少13.8%和19.1%,耕地地力普遍提高0.5个等级以上,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亩均增产50公斤以上,亩均实现农民增收150元左右,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基础保障。总体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呈现出高度重视、创新机制、成效良好的显著特点。
(一)强化规划引领,工作合力逐步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国之大者”,始终扛牢粮食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乡村振兴夯基筑台。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规划引领建设,成立市县两级高规格领导小组,在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部署,在“十四五”规划中专题规划,在财政预算中给予支持,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设项赋分,分年度下达建设任务,采取督促考评、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方法,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形成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设质量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是农田建设的第一生命线,为保证建设质量,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六化要求”,创新协作推进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建后管护等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考核的实施办法》,整合责任主体,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实施,发改、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通力协作的建设机制;健全项目建设的申报立项、施工建设、监管验收等制度;完善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监督管理制度;初步探索项目建成后管护制度,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同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不打折扣,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落实好土地平整、排灌、田间道路、农田保护为主体的五方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全流程质量监管,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成熟的管护经验和管护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管护主体等,提升建后管护水平,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质量逐年提高,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为我市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三)多渠道资金投入,建设成效初步显现。严格按照国家部委联合出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项目区农田进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面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和财力实际,一方面,积极与省里对接,提高中央省级配套标准,切实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整合项目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建设资金24亿元,其中,整合资金6.4亿元,社会化资金5000万余元。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持续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幅提高,农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步伐加快,全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45万亩,有效壮大了村级集体收入;催生了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经营主体,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400多家,家庭农场11000多家;延伸了产业链条,打造了一批集经济、生态、文化于一体的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样板。目前,市高标准粮田项目区内“田成方、林成网、路畅通、渠配套、旱能浇、涝能排”初具规模。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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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群众主体意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介、乡村广播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搭建监督反馈平台及时解决农户反映的问题,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意识,切实发挥农户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群体的监管作用。
(二)合理提高标准,拓宽筹资渠道。按照“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合理提高亩均投资标准。在有效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标准,并综合考虑建设难度和物价成本上涨等因素随时动态调整,逐步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投入合理增长机制。二是进一步整合财力。试点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整合平台,统筹支农涉农项目资金,避免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资金“碎片化”。三是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等金融服务;鼓励市场化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激发金融社会资本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能动性。
(三)加快完善机制,加强建后管护。一要落实管护责任。探索多位一体、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新模式,加快打造县乡村三级联动、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管护格局。二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体制,真正实现已建成设施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做到管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三要适当增加管护经费在整个项目资金中的占比,激励县、乡、村加大管护资金的投入。
(四)探索多种模式,发展规模化经营。高标准农田需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只有规模开发、整体推进,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才能取得实效。探索多元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路径,努力提高农田投入产出比。规范土地托管流转程序,鼓励农户通过流转入股、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集中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给运营主体发展规模化经营,建立农户、村集体组织、运营主体等多方受益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农业现代化引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全链条农业服务体系,以服务现代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加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的规模。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税收、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对因农产品原料价格大幅波动,龙头企业托底收购带来的损失可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