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必须“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度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一、深刻认识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重大意义
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发展,赋予总书记经济思想新的内涵,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一)这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动生产力水平加快提升的必然要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优化生产关系,实现了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认识,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夯实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
(二)这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7万美元,位居中等收入国家前列。同时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传统生产力和增长模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新质生产力由新发展理念引领,代表生产力前进方向。必须以科技创新驱动生产力迭代升级,以新质生产力赋能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持续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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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必须进行创新性、深层次、系统性的体制机制变革。从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制度型开放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保障。
(一)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驱动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引导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向先进生产力集聚。因此,必须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便捷化流动、网络化共享、系统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让市场要素不断流向效率更高、效益更好的环节。第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区域壁垒和行业垄断,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对市场的分割,打造统一的要素市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畅通流动,推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第二,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建立劳动、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共同参与收益分配的体制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健全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分红奖励等激励政策,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落实《决定》要求,“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
(二)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夯实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要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要准确把握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教育优先发展的相互关系,按照《决定》要求,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强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体制改革旨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整合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教育体制改革要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的学科专业,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人才体制改革要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
(三)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体制机制。按照《决定》要求“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关键是推动要素优化配置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通过深层次改革,建设和完善体制机制,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这就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一是深化税制改革。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制定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建立对新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体制。二是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三是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四)创新制度型开放体制机制,营造良好国际合作交流环境。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一是实施定制化的产业开放策略。根据不同产业的实际情况,系统设计产业开放政策和制度,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开放策略。二是促进国内外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引进先进生产要素资源,提升和优化产业支撑技术和管理模式,实现高质量的“引进来”和高水平的“走出去”,加速形成高水平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三是推动构建新型价值链合作机制。着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全球公共产品属性,助力我国企业成为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规则体系的支持者、维护者,积极参与、引领和主导新兴产业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和监管标准等经贸规则的制定,推进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规划、机制与国际接轨。四是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区域的合作,促进技术和资本的流动,建立区域间高层次协同发展机制,培育新的合作增长点,共同营造创新生态,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塑造融合互惠的开放式创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