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为着力化解我区物业领域矛盾风险,推动全区社区物业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根据省委平安山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晋平安组〔2023〕6号)、《全省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及《全市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建房字〔2023〕5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4月起,在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部署开展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业主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21〕95号),成立尧都区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洪锁 区委常委、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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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做好信息报送。从6月开始到专项行动结束,每月1号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台账》(附件1)、《物业服务企业矛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台账》(附件2)报送区住建局物业服务中心。

请各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辖区内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市直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月通报各地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物业领域信访矛盾突出、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的,将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并在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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