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都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加大资金筹集和基金管理力度,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但从近期审计、财政、社保等部门日常检查和专项审计调查反映的情况看,部分城乡居民还存在虚报冒领、重复领取、错领或以死亡人员名义领取养老待遇等违规违纪行为,既影响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效益,也侵害了其他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少数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未批先办”、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一)开展清理工作是维护民生权益的具体行动。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每一分都来之不易。但从近期媒体公开报道的一些案例来看,个别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有的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补贴、重复领取社保待遇;有的通过虚增低保救助金额套取医保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有的通过伪造死亡人员信息多领养老金、私自处置扶贫项目资金等等。这些案件触目惊心、令人痛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伤害了群众感情。我们一定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市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每一笔社保基金都发放到真正的符合条件的人员手中。
(二)开展清理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需要。当前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期、吃劲期,脱贫地区发展基础还不牢固,一些地方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从近两年的审计、财政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范围、“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也使真正困难的群众得不到政策扶持。同时,从审计调查情况来看,还有少部分脱贫人口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参保后没有及时缴费,存在“应保未保”“脱保”“停保”等情况。我们一定要坚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要求,扎实开展好清理工作,对那些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虚假申报等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决不让老百姓的利益因我们的失职而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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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清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设,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并尽快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安排、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督办跟踪问效;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联系指导等工作;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正常运转。各乡镇要在县级统筹领导下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力量;县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攻坚克难。县人社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并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户籍信息和居住证信息的核查比对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军队退役人员信息的核查比对等工作;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员信息的核查比对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做好高校在校生信息的核查比对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核查比对等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做好脱贫人口信息的核查比对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乡低保对象信息的核查比对等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无户口人员信息的核查比对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黑中介”、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的查处打击等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县纪委监委要把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严肃追责问责;县审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人社局要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同志们,今年时间已经过半全年目标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关键在于下半年的工作落实情况如何大家一定要清醒认识形势任务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决心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党的XX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