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是政协的主责主业。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一成立就具有的一个特点,发挥界别作用,彰显界别特点,是人民政协的显著优势。界别协商不仅充分体现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特色和性质,而且在履行人民政协新使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基础作用。因此,要积极发挥界别作用,以提升“四感”为抓手,有效开展界别协商。借此机会,我谈几点浅见,以供同志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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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增强委员界别意识,提升委员“归宿感”。界别协商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界别性。协商的主体一般是本界别的委员。应该加强引导着力提高委员的参与意识和界别“归宿感”。要让委员认识到自己是本界别群众的代言人,明白履职不是个人行为,背后是整个界别,代表一个社会群体,从而自觉提高界别协商活动的参与意识和协商能力。但由于界别本身不具备独立协商功能,导致界别对政协依存度极高。为了补齐界别这一短板,确保界别有序开展协商活动,在实践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协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如,《委员活动组(界别组)工作规则》《关于加强界别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主席会议成员及专委会联系界别分工,并在每个界别设界别活动召集人,发挥界别召集人、小组长等关键人物作用,从而形成了制度规范,提供了组织保障,提高界别委员对自己的界别身份认识,推动界别委员履职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
二是选好界别协商议题,提升协商“专业感”。选好选准协商议题是开展界别协商的关键。界别协商融合了协商民主理念与政协界别特色的双重特性。为此,选定界别协商的议题,一要有界别的代表性,即选择最能反映自身界别突出矛盾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具有全局、战略意义的重要问题;二要有界别的深度性,即在选择界别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挖掘问题,有利于找准解决问题的对策;三要有界别的专业性,要充分发挥界别委员的专业优势,注重选择涉及界别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或者站在界别角度思考全局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能够提出有前瞻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比如,一些企业资金压力大,存在欠薪问题隐患。工会界别委员可以围绕化解欠薪隐患协商主题,组织公安、建设、人社、财政等部门开展界别协商,为相关部门研判提供决策参考,打好欠薪“预防针”。
三是丰富界别协商形式,提升协商“氛围感”。界别协商要区别于高端协商,可以突出小而精的特点,人数不在于多,规格不在于高,而在于协商的灵活性和实效性。一是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协商载体,比如委员工作室、界别活动室、委员会客厅等。另外,也可以打破实体空间的观念,根据协商主题和主体,将协商场所搬到田间地头、文化礼堂、企业车间等地,让协商更有氛围感。二是要丰富协商形式,在协商中可以自由交流,不使用讲话稿,通过“讲、问、答、辩”等环节,增强现场气氛,增加互动频次,真实展现有商有量的协商场面,让委员讲真话、讲实话,使协商活动更灵活、更接地气。除了界别与部门协商,还可以开展界别内部协商、界别之间的协商,可以就本界别委员共同关注、专业相近的课题,开展界别联组式的社会调研、协商议政沟通交流活动,争取更多的界别群众参与进来,为科学决策提供广泛的民智支持和民众基础。三是发挥网络协商新形式,运用信息技术扩大群众参与协商,扩大界别协商的影响力。将互联网优势与政协协商特色有机融合,既是政协协商民主形式的丰富,也是政协拥抱互联网的创新之举,通过运用远程协商将有效破解“委员履职不便”“群众参与不畅”这两个难题。
四是提高界别协商实效,提升委员“成就感”。增强界别协商实效,关键是提高协商成果的转化率,推动界别协商成果进入党政决策程序。一要建立成果转化制度。对于界别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认真审查研究,充分采纳利用。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协商活动,应明确主要部门牵头负责,协办部门积极协助配合。二要建立成果转化反馈制度。政府部门应同时反馈界别协商意见的落实情况。当前大多数地方协商成果只满足于领导批示或部门参考,要建立政协与党委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信息实时共享,详细了解协商成果逐步落实的情况,并形成落实协商成果工作中良性互动,避免“一报了之”,对建议意见进行“再深化”,为接下来“再建言”做好准备。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