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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鲜明态度,不仅为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的“红线”和“底线”,也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和体会到,《条例》的每一条款、每一项规定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都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和指引,都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从而避免中出现偏差和错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心中有纪、行动守纪,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二、严守政治纪律,始终做到立场坚定、对党忠诚
《条例》第六章明确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等等。通过学习《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的具体要求,切实加深了总书记“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认识和理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一要在做到“两个维护”上旗帜鲜明。时刻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及时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对党中央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得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背离党中央精神擅作主张、我行我素。二要在遵守党规党纪上从严从紧。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照镜子、正衣冠,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使党的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和行为准则。三要在保持清正廉洁上模范带头。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三、严明组织纪律,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结合,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一要让担当者“干劲足”。旗帜鲜明树立重实干、论实绩、讲实效的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注重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主战场中考察识别干部,推进“考人”与“考事”深度融合,大力使用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干部,全面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二要让担当者“底气足”。把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在重大任务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引导广大干部带头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三要让担当者“后劲足”。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使干部有全身谋事之心。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切实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