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严明党的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生活纪律作为党的六大纪律之一,生活纪律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条例》第十一章规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违背公序良俗等。新修订的《条例》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与时俱进对党员网络言行进行规范和约束。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已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党员如果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损害党的形象,应当用严格的纪律加以规制。

一、严明党的生活纪律的意义

(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总书记强调,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GCD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中国GCD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先进性和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党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真正做到思想不变质、行为不失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全国人民的主心骨。

(二)是履行党员义务的必然要求。党章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条例》严明生活纪律,将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予以细化,列出负面清单,规范党员日常行为,督促和引导党员强化身份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员义务,承担起党员的责任。

(三)是带动引领社风民风的必然要求。党员的一言一行,是党的形象的具体表现,对人民群众、社会风气都会产生带动作用。如果党员都能够严守生活纪律,保持崇高的道德境界,那么群众就会自发向我们党看齐,从而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反之,如果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带头搞奢靡享乐、铺张浪费,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必然败坏党的形象,带坏社风民风,失去群众的信任。严明生活纪律,有助于引导党员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

---此处隐藏2981字,下载后查看---

三、严明党的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己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

一是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美德。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勤俭节约,既是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元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对于党员是一项义务,也是一项纪律要求。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党员、干部在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将损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条例》作出这一修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带头崇尚简朴生活,让勤俭节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是规范网络言行,带头维护公序良俗。《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公序良俗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健康发展的秩序和道德,整体体现一个社会的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对社会公众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网络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众之间交流、接收信息的重要场所,具有公共属性。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开展活动等,同样应当以公序良俗为标尺。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应体现在线下,也应体现在线上。党员、干部带头在网络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党员、干部如果不注重身份和形象,在网络上恣意妄为、违背公序良俗,出现失德失范言行,极易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群众强烈不满。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条例》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不当网络言行的处分规定,就是要促进党员、干部慎独慎微、自省自警,在线上、线下都自觉遵守和维护道德规范,始终发挥表率作用。

生活作风不是小事,生活纪律不可小视。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党员干部要以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严守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