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清明政治引领工程

1.实施理论武装铸魂行动。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和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班创建活动,提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持续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建好用好学习平台,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完善领导干部专题党课制度,分层分类分级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创新理论走深走心走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完善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链条闭环式办理机制,明确政治监督重点事项,健全完善监督清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紧盯省委“三个确保”目标、“九大战略”实施和市委“11341”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工作指引,建立监督事项正负清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政治巡察,坚决查处和防治“七个有之”问题。

---此处隐藏5669字,下载后查看---

18.实施清廉家庭创建行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教育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防范涉外行为风险,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组织开展“清风润家”廉洁家风故事讲述、“我心向廉”警示教育等活动,建设一批特色家风家教示范基地或家风馆,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民风。

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清廉*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各级纪委监委要负起统筹协调职责,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方案,排在第一位的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负起牵头责任。工作专班定期向市委报告清廉*建设情况,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和各县区党委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任务落实情况。

(二)精准督促指导。把清廉*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巡察工作、日常监督和督促检查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题督查。清廉*建设专班建立会商研究、情况通报、督导推动等工作机制,及时进行工作调度,适时进行调研评估和规范提升,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突出示范引领。将清廉*建设与地方、部门、行业、领域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清廉+”创建活动,发挥好清廉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守正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确定一批清廉建设典型示范点,以一地一域的清廉创建为全省、全市的清廉建设提供方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