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采取百分制,每个月考核一次,结果当月通报,年度进行总体考核。日常检查随时进行,由镇纪委牵头,各部门分管领导联合进行,考分直接计算到镇机关干部考核年终分值中。
一、考勤(30分)
工作人员按规定到岗、返岗的得分20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
1.到岗迟到或者早退,1次扣1分,时间长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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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其他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0分;3.人为造成公物损害,1次扣10分。
4.向中心提出工作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较好,每件加5分。
5.窗口或工作人员被新闻媒体表扬,县级以上每次加5分,市级每次加10分,自治区级以上每次15分。
上述各项加分上不封顶,扣分至各项基本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