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严控增量,提升存量,取缔落后”的原则,结合“科学布局、主体合法、设施完备、安全有序、管理到位”的标准,以“卫生整洁、秩序良好、安全规范”为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实现全市夜市整体规范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布局。对各区现有的夜市进行摸排,在符合总体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交通便民、水电供应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因素,充分利用公共区域、闲置用地、闲置厂房等空间,明确保留提升、淘汰取缔、易地新建的夜市名单。
保留提升夜市:符合区政府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历史沿革,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经营管理,提升软硬件水平达到夜市整治提升规范要求。淘汰取缔夜市:规模及服务半径小、服务范围重叠、服务功能不强;问题矛盾突出;未经政府部门划定或指定,与区政府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冲突;安全隐患突出无法整改;基础设施条件极差不具备改造提升和规范管理条件的夜市,依法依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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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机制
市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研究交办夜市整治提升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完成时限。市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夜市办)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实行周报、半月结、月交账工作机制。各单位对应职责分工,及时解决交办问题,规范实施、科学运作。并指定熟悉业务人员担任本单位的联络员,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对接,每周向市夜市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市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夜市整治提升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滞后项目、领导现场督办事项、实地调研中存在问题项目和会上交办问题开展督查,原则上每周深入现场X次开展督查,并根据现场督查结果对夜市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交办。根据第一次交办完成情况,开展第二次现场督查工作,对工作推进仍无进展的,市夜市办发函提醒;对第三次现场督查仍未改进的,进行全市通报。并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六、施行步骤
(一)现状摸排及对策安排阶段(X月X日-XX日)。各区政府对属地夜市现状进行摸排统计,明确保留提升、淘汰取缔、易地新建夜市,并逐一对应制定详细处置方案报市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研判。(二)整治提升及易地新建阶段(X月X日-X月XX日)。按照市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决定,该依法取缔的夜市坚决取缔,需保留提升和易地新建的夜市按照整治提升规范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三)现场验收及公示公告阶段(X月X日-X月XX日)。市夜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夜市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评价。并将取缔、提升、新建夜市在XX等官方媒体平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