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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研讨心得(1335字)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县委此次举办为期两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安排周密,通过分组学习、讨论发言、警示教育、深层解读等方式,我对《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跟大家分享几点心得体会。
一、学习《条例》要在精读精研上下功夫。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强调“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2023年12月,党中央颁布新修订的《条例》,《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我们要坚持聚焦学习贯彻《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切实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工学矛盾,认真学习体悟、深入交流研讨,沉下心来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在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为X发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上,确保X改革发展稳定,年度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二、学习《条例》要在融会融通上下功夫。《条例》是利剑,是明镜,是“警示钟”,也是“鉴瑕镜”,学好了,用好了就是光明指引,不学不用或者学不好、用不好就是履冰临渊。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努力把《条例》的实质性要求运用到X管理工作具体实践中,贯彻执行在对外监督和对内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层层抓好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成果转化为履行职责使命的具体行动,以更完善的制度、更严格的纪律和更扎实的举措,为X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学习《条例》要在转化成效上下功夫。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号召全党同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急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工作中不可避免要面临各种矛盾纠纷、遇到各种困难障碍,但不要逃避、不要躲闪。只要是在政策制度范围之内,只要是不违反工作原则,就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在学习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积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落实县委的各项目标任务和X行动结合起来,把份内事想全、想透、想细,处处把本职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不断完善思路、改进工作,逐条逐项对照《条例》规定,梳理工作清单,落实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切实把“施工图”转化为“实景图”,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X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