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和满意度测评工作,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创新性,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同时,通过务实有效的行动,积极回应、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困难和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确保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力争为2024年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x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法治教育大宣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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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的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逐一对照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提升措施,抓好各项规定任务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分解相关任务,督促协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不折不扣完成本单位创建任务。要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
(三)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要统筹抓好示范创建工作,与中心业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各项惠民政策、惠民实事的落地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务实的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督查问责。强化明查暗访和常态化通报,县级督查问责组将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印发《督查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依法治县考核。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示范创建工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