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4 来源:网友投稿

为加强对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的管理,由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负责组织、协调、管理上级下拨、社会捐助、市本级采购的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确保应急保障有序有力。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储备物资与装备的检查更新、维护保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规范化建设,设置标准货物架,建立物资与装备管理台账,做到实物、标签、账目相符。

二、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的采购申报

市本级的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由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负责统一申报、采购。各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求提出采购的计划与申请,由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股统一汇总、审核,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再由局办公室编制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采购的物资与装备统一存放储备库。

三、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的接收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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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局主要领导审批,或根据调拨物资的数量,提请局办公会研究审批;

6、股室业务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填写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调拨单;

7、使用单位领取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调拨单;8、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储备库依据调拨单发放物资。

七、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的发放

市应急物资储备库接到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德兴市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调拨单》通知后,迅速组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的发放工作,并填写《德兴市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出库单》(附件4)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存根、仓库、接收单位),出库需两名以上仓库管理人员共同签字。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出库实行“先进先出、出陈存新、出零存整”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的发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级有关规定。认真确定发放对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的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不得优亲厚友,严禁滞留、挤占和挪用。接收单位要做好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清点和验收,市应急物资储备库要做好台账核减。发放完毕后,应填写《德兴市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发放登记表》表上应注明物资名称、数量、发放时间、发放地点等内容,并由领取人签名。《德兴市救援救灾物资与装备发放登记表》应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