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场所火灾高发频发,隐患突出。通过调研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小场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违规住人现象普遍。前店后宿,楼上住人、楼下经营以及阁楼(夹层)违规住人现象非常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泡沫夹芯彩钢板房数量突出,主要是一些私人小型加工企业、村民自建房采用易燃泡沫彩钢板搭建,并作为公共营业性、人员住宿和生产加工使用。安全通道不畅通。业主普遍消防安全意识差,疏散通道堆积杂物,大部分需按标准设置第二安全出口的“九小场所”未设置,外窗、阳台上设置金属防盗网,逃生和救援困难。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部分场所未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现有器材也大部分过期或损坏,未能在第一时间发挥扑救初起火灾作用。用电私拉乱接严重。电气线路随意拉接,使用不规范,未采取防火保护,单只插线板上串联多个用电设备,存在用电隐患。(二)城中村、出租屋火灾高发多发,火灾风险高。该类区域和场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出租屋“三合一”现象普遍,易造成群死群伤。出租屋建筑多为村民宅基地建筑,彩钢板加层现象普遍,管理使用混乱,特别是在城中村和城市边缘的农村,普遍存在“三合一”现象,火灾隐患严重。防火间距不足,易发生连片火灾。大部分城中村房屋建筑建造时间早,出租屋以村民自建屋居多,建筑大多防火间距不足,毗连成片,一个房子发生火灾,易出现大面积燃烧,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灭火救援条件差。村民自建出租屋大部分连片,巷道狭窄,消防车道宽度不足、占用堵塞情况严重;巷道无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供应不足,无法保证灭火救援需要。火灾隐患存量大,消防安全风险高。大部分出租屋只有1部疏散楼梯,外窗加装防盗网,室内利用彩钢板改建、一房多户现象严重;电线老化严重,私拉乱接现象普遍,随意停放电动车充电,沿街商铺“三合一”普遍,火灾隐患存量大。住户消防自救难度大。城中村、出租屋里的住户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大多安全意识淡薄,火场逃生能力差,用火用电不良生活习惯多,应急处置能力弱。
(三)集贸市场人员流量大,消防安全动态隐患复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市场为村委会自行建设,占地面积大,商户多,管理人员多为本村村民,消防意识较差,消防制度落实不到位,市场内动用明火取暖、占用消防车道现象随处可见。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普遍。部分市场存在采用易燃彩钢板材料搭建。货物堆积严重,火灾荷载大。市场销售的大量商品及其包装箱(盒)大多是可燃物,部分场所存在前店后库、以店代库,火灾荷载大、疏散通道宽度不足。消防设施缺损严重。部分市场的固定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损坏老化现象严重。
(四)校外托管场所人员密集,逃生能力差。校外托管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选址不当。大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未独立设置在一个建筑内,超过最高3层要求。同时,存在住宿、教学、做饭等“三合一”行为。建筑疏散逃生条件不足。部分建筑难以保证2个安全出口要求,且疏散楼梯、通道和疏散门宽度不足,不利于安全疏散。大部分在窗户、阳台逃生部位设置防盗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下。部分场所未配备消防器材,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参加过消防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低。另外,休息室木质床铺布置密集,通道狭小,塑料桌椅和棉织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迅速蔓延扩大。
二、乡镇存在消防风险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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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村级宣传职责。村(社)利用村广播播放日常防火知识、火灾案例和本地区的消防工作情况。要结合日常工作向广大村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等知识。发挥学校链条优势,按照教育部要求,将消防知识作为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融入中小学生教育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课,并通过学生牵动家庭,带动社会,不断提高农村防控火灾的水平。
3.落实部门宣传职责。各行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行业要求,利用重大节假日和“119”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专题宣传消防常识,逐步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意识。
(六)严格考核问效
县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综合考核内容,完善基层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办法,并强化结果运用。对基层消防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考核不合格、出现严重问题,或由于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乡镇消防工作对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农民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组织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将乡镇消防工作做实做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