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赋予国家审计的一项重大使命,须聚神聚力、尽责担当,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近年,中办、国办印发了《D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面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新要求,审计机关必须正视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全局性、敏锐性和建设性,进一步提高审计专业能力,深化审计成果,有效提升审计穿透力,促进审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性作用。
一、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D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愈加凸显,特别是《规定》的出台,对规范审计行为,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协调推进D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高效有序运行,都提出了新要求。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断凸显,如审计程度不深入、审计力量不足、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都亟待研究解决。
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拓展了审计工作新内涵。高质量发展新形势下审计已不仅仅是“财务”审计,而是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情况的全面审计,发挥着从政策“最先一公里”到贯彻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全流程、全链条跟踪作用。而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县区审计机关对相关事项关注不够,如在地方D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国家大政方针及政策措施执行情况、D政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决策情况关注不够;在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部门职责职权、部门领导权力点及权力运行情况关注不够。一些审计报告更多的是反映账务处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健全、财政支出不合理等基础性问题,审计的力度不深不透,没有揭示根本性和深层次问题,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作用不够。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审计敏锐性不足、职业洞察力不够,透过表象看本质和抓住问题主要矛盾的能力不强,聚焦中心大局的保驾护航作用发挥不够。
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对审计监督提出新要求。审计整改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审计监督能否发挥作用的直接体现,整改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审计监督的效能是否有效实现,是评价审计执法效果的重要标准。审计工作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只有从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中分析原因,找到解决之道,才能真正推深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部分县区审计机关向D委政府提交的审计专报、审计要情数量较少,能够总结提炼有深度、有高度的审计成果有限,审计建设性作用不够。审计整改工作不够实,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后,没有认真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一些项目只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整改报告,是否真实彻底地完成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没有进一步跟踪追查。此外,大数据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的运用还不够,审计谈话模板化、缺少针对性,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索提升。
审计任务持续加重对审计队伍建设提出新挑战。审计机关除了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还须完成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和其他专项审计。除本级年度审计项目外,还要派员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纪委监委、巡察的审计及其他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审计机关均存在人手不足问题,尤其是一些县区审计机关情况更为严重。专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2021年、2022年,我市县(市、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年度审计项目比例分别达到52.5%、42.1%,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偏多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有的县区审计机关除去法定项目、上级统一组织项目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外,已没有多余力量安排其他项目;有的项目审前调查、现场实施时间不足,制约了项目质量,把经济责任审计做深、做精、做细的目标难以达到,影响了审计高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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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高质量做好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价值,需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经济责任审计对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统筹谋划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D的领导,锚定保驾护航的目标导向。坚持和加强D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把D委、政府部署把握准、领会透、落实好,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保障D委、政府决策部署、政治意图和战略目标有效实现。贯彻D委、政府加强对“一把手”监督要求,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做好领导干部常态化“经济体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保障政令畅通、维护经济安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聚焦全市中心大局,持续提升审计质效。把推动D委、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审计监督力度。紧盯财政、金融、国企、民生等重点领域,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综合考虑问题性质、造成的后果和领导干部所起的作用等实质性要件准确定责。持续优化项目组织管理,落实质量分级负责制,强化审前研究、现场管理、复核审理、审计后评估等环节管理,持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大数据资源分析运用,推广新技术方法运用频次,提升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能力,提升审计成果水平。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合力,完善贯通协同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聚合审计目标,统筹审计资源,扎实推进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强化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与纪检监察、巡察部门紧密对接,不断总结经验、深化成果,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推动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作为,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贯通协同,确保审计成果运用更加顺畅、权威、高效。
四是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做好整改“下半篇”文章。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及时将审计结果呈报同级审计委员会,并向有关成员单位、主管部门转送审计结论性文书及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线索等,同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要在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制度框架下,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抓手。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改情况作为回复D风廉政意见、研判政治生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巡察机构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审计机关适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强化督促检查,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