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下面,我结合集团纪检工作实际,对党纪学习教育提几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先一步做好党纪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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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锤炼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集团广大纪检干部要坚持以xx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学好用好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巩固拓展xx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走好“第一方阵”,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协助同级党组织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我们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我们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举措,作为解决纪检监察队伍中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把学习掌握《条例》作为看家本领,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学出更加自觉的纪律意识、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
二、聚焦学用贯通,推动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党纪学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新提升。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xx教育、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体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一是持续打好“微腐败”大清扫歼灭战。要加大案件查处,持续推进“清存遏增”,形成“不敢腐”的震慑。聚焦“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紧盯关键岗位与治理“靠企吃企”问题有机融合,坚决查处“微腐败”问题。二是要持续推进加强“阳光国企”平台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国企政治生态。充分挖潜平台功能,运用数据思维分析解决问题,持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要认真落实《xx集团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压实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职责,以办案为引领,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严查快办,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四是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聚焦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一关键,从细从严从深从实推进,坚决杜绝“走过场”。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助力基层干部摆脱束缚、“轻装上阵”。
三、认真履职监督,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党中央对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鲜明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要求,我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要看各级党组织是不是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做好部署安排工作,是不是“规定动作”全部落实、不打折扣。要通过强化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将《条例》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要突出对宣传引导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看广大党员是不是清楚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及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形成良好的党纪学习教育氛围。要始终把检验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抓手,一方面对各级党组织组织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方面对党员干部以学促效情况的监督检查。不仅要看党员干部学得怎么样,还要看党员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做得怎么样,是不是真正做到了按党纪办事,是不是做到了遵规守纪、不逾底线,找准症结,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整改的整改,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