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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廉机关建设情况汇报(1952字)
2022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系统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创建工作责任。建立领导机制。坚持高点谋划、高位推进、高效落实,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细化责任分工。第一时间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将重点工作细化到各部门、明确到具体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标准规范建设。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选准配强干部队伍,合理划分党支部,按期组织换届选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我中心被评为全市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进单位、市直模范机关,中心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强化督导检查。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评先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各部门参与积极性。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
突出创建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根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清廉建设的重要论述,我中心学习强国平均积分、活跃度在全市115家单位中多年排名前二,被评为市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优秀学习团体;2022年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员参与率100%、合格率100%,个人最高学习时长301.7学时。截至目前,2023年学员参与率98.18%、合格率85.45%,个人最高学习时长826.7学时。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各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备,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贯彻主要负责同志“五个不直接分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二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凡需对外公开的事项均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开。主动通过网站对外发布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和中心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依据、办理条件、流程等信息,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优秀单位。三是坚持跟踪问效。研究制定《关于健全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的实施办法》,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着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重点工作在中心落实到位。四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实现了43项业务全部“就近办”、40项“一次办”、38项“马上办”、22项“全程网办”,网上办结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同行业第一方阵,市直管理部被住建部表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活动,推动解决问题43项。2022年度营商环境攻坚任务100%完成,受到市营商环境攻坚办公室通报表扬。抓好集体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一是开展廉洁文化建设。举办家风家训家书、演讲比赛、读书分享交流会、元宵节家庭文明等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的家庭新风尚,以亲情唤廉洁,以廉洁保平安。二是强化廉政教育。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等,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以案为鉴,2022年以来开展专项以案促改4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查摆、整改问题13个,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是选树清廉典型。在全系统开展“树立清廉典型”活动,用身边鲜活的清廉典型,凝聚廉洁正能量,大力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浓厚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做好舆论宣传。一是打造联动宣传矩阵。在办公场所设立廉政展板,张贴反腐倡廉宣传画,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在阅览室设立廉政书架,购买清廉文化书籍、影像制品,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二是用活用好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新“形态”、新“语言”,宣传推广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利用室外电子显示屏播放清廉机关宣传标语,持续扩大廉洁文化影响力。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使命担当展现作为。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印发《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明确风控方向。出台《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厘清权责边界,约束职工行为。二是强化系统控制。印发《关于业务系统岗位权限授权的通知》,明确业务系统岗位权限授权方式、权限设置流程,实现分级授权、动态调整、可管可控。将139个业务风险点全部嵌入审计稽核系统,实时进行电子稽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发挥廉政风险防控子系统作用,定期汇总各管理部业务办理超时情况,督促抓好整改。开展电话回访,向办事群众了解业务办理、人员服务、纪律执行等情况,不断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