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6-05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是当前我县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今年6月至7月,我们深入各乡镇、村委会,以及县各有关部门,就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高位推动,全面启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7年以来,共召开六次全县性的部署、动员会,出台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攻坚行动方案”、“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方案,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抓手,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截至7月底,已完成29条省定贫困村的环境整治规划编制,推进82条面上村的规划编制;全县共有770多个村小组启动了“三清三拆”工作,启动率为70%;完成“三清”6.8万处,清理面积76万平方米;拆除“三旧”1.6万处,拆除面积29.6万平方米;启动“三建”项目841个。累计投入资金约7700万元。

(二)加强引导,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注重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引导、督促,全县20户以上的自然村均成立了由村组织、党员、家族带头人、外出乡贤和致富能手等组成的村民理事会。通过村民理事会的带头作用,发动成员及亲属开展“三清三拆”,以实际行动做给村民看、带着村民干,引导村民积极筹资、投工投劳,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大部分自然村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村民累计筹集资金近千万元,其中外出乡贤捐款135万元。如顿岗周所村选陂组的一位理事会成员在主动搞好自家旧房清拆的同时,主动捐款10万元作为整治资金;马市镇都塘村林黄组四位外出乡贤捐资40万元,用于本村小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一些村小组组长还自行垫付村庄整治前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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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行政推动力度。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发动村民主体积极参与。

一是突出重点,分类实施。要集中财力物力,每年重点抓好两到三条村的整治,打造亮点,示范带动,复制推广。村庄大致可分为全新建、新旧结合、空心村等几种类型,根据其类型,分类制定整治规划。第一,对于全新建村,这种类型的村每个乡镇都有一到两个,如太平镇总甫村、城南镇杨公岭村、罗坝镇淋头村等,可以整治“脏乱差”、绿化美化亮化、提升环境为重点,擦亮这些新老“模范村”的招牌,打造升级版的“样板村”,让他们继续当排头兵,走在前列;第二,对于新旧结合村,这种类型占大多数,要做到拆旧与完善相结合,因村而异,突出特色,分步规划,分步实施。通过规划的引领,推进“三清三拆”,量力而行实施“三建”,适当“穿衣戴帽”,以及绿化美化亮化等,逐年改善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第三,对于“空心村”,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争取利用好上级有关政策,加快清拆力度,拆旧复垦,退房还田,退房还绿。以后,必须全面落实有建有拆,凡建新必拆旧。

二是加大督查力度,鼓励村民主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比学赶超”。建议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并加大督查力度;农办等部门要牵头组织对镇村进行督查,通过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让各镇村互相比较、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

三是制订激励政策,兑现奖励措施。将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年适当增加,缓解村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费用困境。

我们认为,通过以上举措综合发力,可有效激发村民主体作用,不断调动村民主动性、积极性,引导广大村民积极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洪流中,投工投劳,献智献策,变我们要村民整治为村民自己主动要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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