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切实把纪律挺在换届工作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本乡镇换届工作在党纪国法的轨道上依法有序推进,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换届全程不出现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干预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换届程序依法规范、公正透明;确保举报渠道畅通、违规问题查处有力;确保换届风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监督组织体系
(一)成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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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违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因履职不力导致本乡镇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违纪案件的,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并上划一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党纪政务处分。
上述责任追究情形,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党纪政务处分。
八、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期间为本届乡镇换届工作全程。换届工作结束后,乡镇须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