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市妇女联合会网络安全工作,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以及上级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市妇联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等内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力、措施到位、保障有效的网络安全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市妇联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网络安全保障。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市妇联网络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党组书记、主席XX同志是市妇联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市妇联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网络和信息工作的副主席XX同志是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及直属单位的网络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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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将网络安全建设、运维、培训、检查、应急等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确保网络安全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到位。根据技术发展形势和安全需求,适时加大投入力度。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协作,借助外部力量提升防护水平。
第六章附则
本细则由XX市妇联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市妇联发布的有关网络安全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