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以我县实际为根本,在持续打造我县政府采购领域“公平采购、规范采购、信息采购、依法采购”的名牌基础上,通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深度、精度、跨度、广度、力度和温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为我县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放管服”,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度”
1.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时限:自发文之日起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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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检查督导。在此期间,县财政局将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力,被投诉举报查证属实,影响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案例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