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廉政党课:握紧纪律尺子 铸牢廉政基石以“铁纪律”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在当前加速“百亿公司”建设和实现集团年度任务目标关键节点,组织这次廉政党课活动,为今后各项工作树牢政治规矩、严肃纪律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可以说正当其时、意义重大。这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主题,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规矩,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每位管理人员都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紧握纪律戒尺,勇担使命、清廉前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企风、廉风,引领保障集团高质量健康发展。

我看了一下今天参会人员,都是集团的党员、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正好也借此机会,为大家紧一紧党纪法规“思想发条”、拧一拧红线底线“廉洁螺丝”。下面,我以《握紧纪律尺子铸牢廉政基石,以“铁纪律”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为题,讲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充分认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神内涵

2024年5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发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国令第781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适用对象的范围、处分工作的原则、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等内容,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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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规定。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人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纪法规的标尺衡量、规范、约束行为。要将《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处理公务接待时,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执行,杜绝超标准接待或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时,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不得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二是要树立风险防控意识,主动识别和防范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个人合规清单,定期对照《条例》进行自查。在处理涉及利益冲突的事项时,要主动向上级汇报,确保决策和行为的合规性。同时,要积极参与集团组织的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配合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在使用公司资源时,要严格区分公与私,不得将公司资源用于个人目的。

(三)压实主体责任,抓实政治建设。一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要积极营造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管理人员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二是要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要论述、指示要求,把《条例》学习贯彻同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完成集团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好安全管理提升、采购改革巩固、处僵治亏深化、对标管理突破活动,全力推动重点任务快突破、快落实、快见效,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强化监督执纪,发挥实际成效。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发现问题偏差,找准问题症结,严肃问责。要严格按照《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准定性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二是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产品销售等重点领域和职工群众身边作风问题治理,要敢于“唱黑脸”、勇于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派出纪检监察室的“探头”作用,使不敢腐的震慑威力常在、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更加坚固,促使广大党员管理人员不论什么时候都要心存敬畏,怀着一颗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干事、创业、用权。

同志们,今天的学习贯彻《条例》主题廉政党课就讲到这里,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改进,推动《条例》要求在企业中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实为顺利实现“百亿公司”目标和推进集团创新转型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