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进一步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首要任务、重大任务、贯彻原则和根本保证,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作为一名法院院长、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在学懂弄通全会精神上下功夫、在深入落实上下功夫、在法院工作充分融入县域发展大格局上下功夫,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主线,全面加强“政治三力”,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以一域谋全局,立足全县经济发展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于“源”,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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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治本”,主动融入司法工作诉源治理大格局,构建党建主导、非诉为主、诉调衔接、专业审判为基本框架的“诉源治理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通过扎根基层,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的方式,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乡村法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和“无讼乡村”工作,加强与乡镇司法所对接联系,邀请各行业代表及民调组织参与调解工作。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调解工作室。加大力度“织密一张网”,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优势,切实打造以调解为主将群众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的“民生大网”。
二是施力于“治”,推进平安指数显著提升。
每名员额法官负责联系若干行政村,公开联系方式,创建AAA联系群,建立工作台帐,实现辖区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入户帮扶、走访群众、接待来访、服务热线等形式持续深入排查,定期了解群众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拓展于“教”,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活动,提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能力,使群众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增强学生法制观念。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纠纷,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