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工作细则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应急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的工作管理,包括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特殊时期值班及应急值守等。

第三条值班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指令及时、处置有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成立应急管理局值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值班工作的总体部署、监督检查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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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

第二十条将值班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在值班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值班纪律、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鼓励社会公众对值班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