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强调要抓紧建立干部工作五大体系,特别指出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国GCD始终重视干部考核制度建设和考核工作,从建党伊始就把考核审查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党百年来,中央围绕“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等基本问题,积极探索构建以条例、意见、规定、办法等为主要框架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有力提升了干部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的内涵与定位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制度,是指在实践中发展形成的一套关于规范干部考核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制度体系,为干部考核工作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供规范化程序制度,从而保证干部考核评价工作规范和有序开展。从制度定位看,干部考核制度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选拔、考核、监督的全链条闭合化制度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其有效运行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起到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从制度类型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作为党内法规的一种形式,在“一纲四目”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属于自身建设法规,具体制度形式上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基干,构建了以条例、意见、规定、办法等为主要框架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从制度内涵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规定,我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的具体内涵包括考核评价主体、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与方式、考核结果与运用、纪律与监督等方面,有机构成了立体化、多层次、规范性的制度框架内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制度是对干部考核工作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制度总和,研究分析干部考核制度必先规范和界定干部考核工作。干部考核工作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在实践工作中,干部考核与干部考察是一对极易混淆混用的概念。客观看,干部考核与干部考察既紧密联系,又有内涵区别,通过这种差异性比较,有利于进一步辨明“干部考核”与“干部考察”这两组概念:
1.功能定位不同。干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与动议、民主推荐、讨论决定、任职等共同构成干部选拔任用的全流程,主要目的是对考察对象起到筛选把关、辨别择优作用;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主要目的是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从功能上看,干部考核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区分优劣、定期评价、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工作,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干部考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挥知人识人、把关筛选作用,考准考实干部的德才表现,防止用人不当、察人失误、带病提拔等。一般而言,干部考察是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相联的,干部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是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
2.适用对象不同。干部考核的对象是所有领导干部,也包括非领导干部,也就是说不论是担任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都需要进行干部考核。需要说明的是,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非领导职务的考核适用于《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干部考察的对象是特定人、特定对象,即组织上确定的考察对象。干部考察的适用制度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此外,干部考核的对象还可以是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不仅是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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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持分级管理与分类考核相统一。考核权是任用权的派生。干部考核权限只有与干部管理权限相匹配,工作中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统筹,才能在干部选育管用的制度链中发挥应有作用,实现以考促干的制度效能。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分级管理与分类考核相统一,在纵向上将干部资源配置到各级党组织之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考核工作,才能实现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统筹和有效跟进;在横向上将考核指标精准配置到不同类型的考核对象上,按照岗位性质和职责分工,赋予不同的考核标准,突出不同的考核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考核,才能实现更加精准、更加公平的比较和择优。由于干部考核的对象涉及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就不能简单用一把尺子去衡量,必须针对考核对象及其承担职责任务的差异性,在一个“赛马场”里区分不同的赛道,让同一花色品类的“赛马”在同一类赛道中比高下、争前后,才能确保过程的公平合理,实现最终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考德与考绩相统一。“德”是对干部的政治标准要求,“才”是对干部的业务能力要求。工作实绩是干部德才素质这种内在因素的外在体现,也是将自身能力、主观努力外化于客观实践、实际工作的一种结果反映。中国特色的选贤任能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干部考核是为组织路线、干部路线服务的,考核只有在内容上坚持考德与考绩相统一,对干部德才水平进行全面的考察、核实、评价,才能准确地甄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品行、工作实绩、作风状态、廉政情况,为党委精准识人选人用人提供有效决策参考。
四是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统一。定量分析具有具体的直观性,是定性分析的客观依据;定性分析具有总体的概括性,是干部素质的本质反映。干部考核评价中引入定量考核的方法,能够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和透明,但并非所有的工作成效都可以量化为数字,定性评价同样不可偏废。干部考核只有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探索构建以“指标考核+综合评价+加减分”为框架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两者作用,才能体现干部考核评价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质”与“量”的互补。
五是坚持过程考准考实与结果用准用好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辅相成,用好考核结果能够促进考核工作。一方面,必须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落实“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要求,创新考核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手段了解掌握干部实际表现,才能实现考实考准;也只有把干部考核融入干部的日常监管中,改变“不提拔不考核”的做法,改变年度考核“一锤定音”的现象,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干部了解和考核管理,才能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评价干部。另一方面,必须把用好考核结果,把干部考核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有机衔接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真正发挥奖优罚劣的作用,才能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实现考核动机、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