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镇级财政管理和监督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05 来源:网友投稿

镇级财政作为基层政权运转的保障,关系着基层政权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受到各级D委、政府的重视。为进一步提升本区镇级财政管理和监督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11个镇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并参阅了各镇镇级财政管理情况汇报材料、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以下简称财政报告)和镇人大监督情况报告,经财经委、预算工委研究讨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区五届人大第四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以下专题调研报告,期待能对本区镇级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帮助。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通过区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厘清区镇事权财权边界,区镇两级财政关系进一步理顺,镇级财政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财力收入水平持续提升。

1.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各镇不断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人大监督等方面制度和办法,先后制定出台《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镇财政预算追加管理办法》《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并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管理监督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2.以新发展理念为动力,不断增强镇级财政实力。各镇着眼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集聚效应,充分调动发展经济积极性,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全力支持重点项目落地投产,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培育财源新增长点,增强经济实力,夯实财源基础。各镇认真贯彻落实第八轮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效应,不断扩大受众面,覆盖各产业链,确保财源税基稳定。此外,浦南各镇还聚焦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

3.以提升预算管理质量为目标,逐步实行各类预算支出安排指标化管理。各镇通过完善预算指标体系,完整体现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不断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追加或调整事项,确保财政资金年度内有效执行。开展预算执行全过程管理,定期分析相关经济数据,抓好预算执行进度。部分镇还建立完善项目库,严格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支出管理。4.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契机,有效提高预算支出执行透明度。各镇逐步把所有预算的收支,均纳入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结合项目预算指标,清晰、全面反映每一笔收支的来龙去脉,有效提高预算支出执行透明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部分镇依托财政平台全面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额度,在保证预算项目预期开展的同时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达到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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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本区镇级财政健康、高效、持续的发展,应结合X实际,不断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推动建立结构合理、无缝衔接的财政管理系统,探索试行“镇财区管”管理模式。一是探索对镇级财政所实行垂直管理,镇财政所直接隶属于区级财政部门,并进一步强化镇级财政职能,避免出现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的情况。二是在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下,以镇级为独立核算主体,进一步完善“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资产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区级财政部门直接指导管理,镇级人大监督镇级财政收支,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关于镇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X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处理、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基于在集体经济产权规定上,部门行政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法规之间存在着诸多异议。为此,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具体操作中应认真思考,正确区分财政资金或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属性和运营维护费用列支渠道,规范资产和费用核算。

(三)关于镇级宅基地平移项目绩效

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民集中居住正在浦南各镇积极推进,各镇也结合相关要求和区域实际制定了包括宅基地平移、自主更新、置换上楼等多种模式的相关方案,目前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域与老集镇相距一定距离,没有将推动农民集中居住与老集镇改造相结合,与老集镇市政配套相衔接,因而相对而言,新建居住区域的建设成本相对较高。镇政府在谋划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建设时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好农民利益,另一方面要以规划统领,统筹考虑与老集镇更新改造相融合问题,认真思考项目绩效,力争项目建设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