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巡察。今天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这次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总书记50次听取巡视汇报、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1月上旬,在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总书记系统阐述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今年1月31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时强调,要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今年2月,中央第3次修订出台《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正式以《条例》形式对政治巡视定位、巡视工作方针、根本任务、指导思想、遵循原则,以及巡视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方式和权限等作了最新的规定。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内涵要求,从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坚守“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巡察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要坚守“自我革命”的政治本色。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加快健全巡察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加快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的巡察护航x高质量发展。要坚守“服务中心大局”的使命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巡察监督,查找并推动解决制约x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堵点、痛点、难点,为加快推动x现代化建设注入动力、激发活力。目前,七届区委已开展四轮常规巡察和部分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巡察监督发现,有的党组织学懂弄通做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用结合有差距,未能结合x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有的党组织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部分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有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够严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突出;有的党组织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强,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有的党组织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等等。对此,我们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巡察工作始终,持续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还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政治定力,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不断推动政治巡察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提升,从单位全覆盖向重大政治任务全覆盖深化,推动各级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深化自我革命,为奋力打开x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此处隐藏4394字,下载后查看---
三、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巡察是“政治体检”,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巡察组受区委委托,代表区委进行巡察。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区人社局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并不否定成绩,更不是故意找茬,而是为了进一步找准改进方向、促进工作发展,从根本上讲,和被巡察单位是高度一致的,是内生动力与外部推力有机结合的过程。《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党员、干部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第四十四条“有关机关、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不协助、支持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希望区人社局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区人社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巡察为契机,自觉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政策规定并属于被巡察单位职权范围、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区人社局党组要勇于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请大家务必要本着对区委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同题共答”要求,深入查找本单位及自身存在问题,并如实向巡察组反映。其实,在进驻前,我们已经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两办”、审计、统计、政法、信访等部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包括突出问题及线索,如果你们提交给我们的问题及情况比我们掌握的还少,我们将下更大力气、查得更加深入。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区人社局党组开展工作,加强与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精准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区委汇报情况。区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意识,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剖析原因,如实反映问题。同时,要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区人社局在巡察期间召开的重要会议,应提前一天以上通过粤政易等形式,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告知巡察组,便于巡察组根据需要列席相关会议(特殊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根据《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中国GCD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巡察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照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同时,严禁安排工作人员收集巡察组工作情况或打听巡察组与干部群众谈话情况,严禁统一规定与巡察组谈话的口径。上述要求将作为政治纪律来执行,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区委对巡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高度重视。巡察组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切实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欢迎大家加强对我们的监督,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区委巡察有关工作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接听电话:x,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专门联系信箱:x(邮编x)。同时,在x设置有联系信箱,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