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检查质效,2月下旬,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及时下发了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陈正春副主任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x大学史良法学院专家教授参与执法检查。3月上旬,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13个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对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组织了执法检查组集中培训。3月中旬开始,执法检查组利用2天时间,先后赴6个辖市(区)开展实地检查,进行现场调配,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帐资料。还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全面了解养犬管理中存在问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4次,进行个别走访5次,组织126人参加法律知识测试。通过网络媒体、数字人大app、AAA公众号等渠道开展的问卷调查共2436人次参与,收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78条。4月上旬,执法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深入研究分析,组织起草报告,并召开全体会议进行研究讨论。4月中旬,在征求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执法检查报告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推动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策措施配套,养犬管理体系基本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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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源头治理固基。管好犬患,抓好源头控制是关键。要持续推进登记办证,下大力解决养犬不办证问题,对居民饲养犬只的数量进行排摸,掌握全市实有犬只的基本情况。要根据城镇建设发展、人口居住密度等情况,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管理区域。二要严惩重罚震慑。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惩戒手段,严厉打击养犬管理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威慑力,促使养犬人不敢违法、不愿违法、不想违法。三要标本兼治规范。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加快制定强化养犬管理的长效措施,切实做到有一套完善细化的管理规定、一支精干过硬的专职队伍、一套健全的奖罚制度、一套一以贯之的整治方法,巩固执法检查成果,实现由“突击运动”向“长效管理”转变。四要纳入绩效考核。督促各职能部门完善养犬管理绩效考核,并在全市建立监测点,加强对各区和各部门工作的实时监督。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通报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以严厉的考核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三)注重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不断推进体系建设。坚持运用体系化思维推进条例贯彻实施,注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人防、机防、技防,构建智慧信息化体系,提高养犬管理执法监管效率,构建高效运行的监管体系。二是持续优化便民措施。坚持为民服务理念,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管理与服务并重,围绕犬只经营、养犬登记、免疫防病、日常监管、收管领养、无害处理等养犬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效益。三是建立安全评估机制。依托宠物诊疗机构,探索基因筛查、行为评估等手段,判断犬只攻击性,以及是否适合在城市饲养。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办专门训犬学校,对评估为高风险的犬只进行行为矫正和干预训练,有效降低恶犬伤人事件风险。四是加大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法规规定,将养犬管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执法人员技能培训,重视解决养犬管理执法装备和设施简陋的问题,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的待遇保障,努力使执法能力、执法任务和岗位待遇相匹配。
(四)深化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规范养犬意识
一是落实常态宣传。养犬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群众性,必须把宣传发动、思想动员作为一个常抓不懈的重点来抓。要综合运用平面、立体、网络等媒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活动,使依法、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共识。要采取各种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突出强制免疫、登记办证、禁养烈性犬等重点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法律意识,推动形成自觉、自愿的文明养犬氛围。二是围绕职能普法。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要求开展不同内容的养犬管理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文明养犬的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达到“宣传一个,延伸一家,影响一片”的效果。开展文明评选活动,建立奖励举报制度,促进市民文明养犬素质的整体提高。三是结合舆情引导。各级犬管办要建立与主流媒体联系沟通机制,发生热点舆情时及时通报情况,化解网络和社会不实炒作和谣言。